家庭团聚类移民重要提示
所有家庭团聚类的申请人必须有担保人,且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 如果是配偶类的担保,担保次数有限制,一生中只可担保2次,而且必须间隔5年;如果是被他人以配偶的方式担保移民来澳的,在5年内不能担保另外一个配偶移民。特殊情况除外。
- 以最后亲属移民方式移民的人以家庭团聚方式担保其他亲属移民时会有较多限制。
此外,很多申请人都存在以下认识误区:
- 担保人必须有工作和正常收入
- 担保人必须以永居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两年或以上
- 超过18岁的人不能提出子女移民申请
- 年龄低于18岁的子女不能做父母移民的担保人
- 刚离异的人不宜提出家庭团聚移民申请
重新开启非贡献类父母和其他家庭类移民签证
从2014年9月25日起,澳洲移民部重新接受家庭团聚移民里的以下类别的新申请:
• 父母签证(103类别)
• 年老父母签证(804类别)
• 年老受照顾类签证(114类别和838类别)
• 最后家庭成员类签证(115类别和835类别)
• 照顾类签证(116类别和836类别)
这些类别只接受新申请。
从2014年6月2日之后到2014年9月25日之前这段时间递交的这些类别的申请仍是无效的。申请人需要重新递交申请。